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债务人的自然人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时,由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并对其财产进行清算和分配或者进行债务调整,对其债务进行豁免以及确定当事人在破产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如果债务人无法还债而且无法与债权人做出合适的还债安排, 那么债务人可以自愿申请破产。
破产的期限一般为一年, 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债务人的破产情况将被通报给债权人。
破产案将由指定的受托人管理。为了向债权人付款还债, 债务人的受托人将执行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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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债务人的资产(虽然债务人可以保留某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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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债务人超过某种限额的那部分收入;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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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债务人的财务情况并收取债务人在破产前因考虑不周而转移到他人名下的财产或债务人在破产期间收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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